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居住在同一条河的中、下游。一日,四人以各自的鱼塘受上游化工厂的污染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经审查,法院认为丙与丁在起诉事实和理由方面不具备条件,此时法院应该( )。

A.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告之甲、乙另行提起诉讼 B.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甲、乙的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C.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时间:2023-01-24 1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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