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乡镇单位就业或服务期在3年以上(不含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生·年。()

是 否

时间:2023-07-01 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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