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设立接地装臵,每一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Ω。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臵,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种接地方式。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直接连接起来是(23)。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0),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4)欧姆。
采用多根引下线不但提高了防雷装置的可靠性,更重要的作用是多根引下线的分流作用可大大降低每根引下线的沿线压降,减少()危险。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某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距地面不低于()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
当一类防雷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带,网)时,其防直击雷的接地装臵应()敷设成()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采用多根引下线不但提高了防雷装置的可靠性,更重要的作用是多根引下线的()作用可大大降低每根引下线的沿线压降,减少侧击危险。
第二类防雷建筑(如油罐等)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对通信楼的防雷设施采用专用雷电流引下线方式的,避雷针和天线支撑体(如使用拉线塔还应包括拉线在内)不能与除避雷带外的其他金属构件(包括建筑物内的钢筋)作电气连接。
为了保护建筑物或构筑物免受直击雷和感应雷的危害,普遍采用的避雷措施是(),它由敷设在建筑物上的接地导体和接地引下线组成。
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雷网的各支架处应至少设()根引下线。对用()制成或有焊接、()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避雷针较周围建筑物(),它距雷云较()且尖端易于放电的特性,故雷击时,就是雷云向避雷针放电,于是雷电流经过避雷针接地引下线入()。
当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规定,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从()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
二类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臵,并宜与埋地()相连;当不共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但不应小于()。
避雷针接地引下线竣工验收,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的距离小于或等于3m时,应采取()。
避雷针的作用是将雷云放电的通路由原来可能向被保护物体发展的方向,吸引到避雷针本身,由它及与它相连的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将雷电流泄放到大地中去,使被保护物体免受直接雷击。
第二类防雷建筑(如油罐等)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二类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
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否则应增设补充接地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