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220kV为()m。
移动式起重机在500kV带电区域附近工作时,除应设专人监护外,起重机与输电线中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
在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规定的安全距离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供电设备管理单位验电和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供电设备管理单位要确认()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办理送电手续。
邻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500kV为()m。
在邻近带电部分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邻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000kV为()m。
在邻近或交叉其他带电电力线处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使起重机及吊件、牵引绳索和拉绳等沿水平方向与±800kV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符合()m规定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距离,临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满足,750kV安全距离()米。
使用飞车越过带电线路时,飞车最下端(包括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在安规规定距离的基础上增加()m,并设专人监护。
起重臂不应跨越带电设备或线路进行作业。在临近带电体处吊装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500kV带电体的最小净空安全距离是()
起重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最小距离满足安全要求。
进入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取得监理同意,办理工作票,设专人监护,采取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不得踩踏运行电缆。
安装10kV杆上配电设备,作业前必须重点强调邻近带电设备及作业线路名称、起止杆塔号。邻近、交叉、跨越、平行带电线路必须交待清楚,并设专人监护。
在低压带电设备或线路上工作时,由1人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监护。
高压带电、低压停电的杆塔作业,与高压带电部分应保持()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扶正杆和调拉线时要防止导线晃动。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断开点之间满足试验电压对应的安全距离,且检修侧有接地线时,应在断开点装设()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工作。
移动式起重机在带电区域附近工作时,除应设专人临护外,起重机与输电线中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kV以下为1.5m,10~24kV为2.0m,35~110kV为4.0m,220kV为6.0m,330kV为7.0m,500kV为7.5m。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距离,临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满足,66kV、110kV安全距离()米。
依据华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在带电区域内的起重和运输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及起吊物件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线路安规》表3“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大于表5规定的工作应填用电力线路()工作票
进入带电区域电缆敷设时,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工作票,设专人监护,采取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不得踩踏运行电缆。()
施工作业人员邻近66kV、llOkV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m()
110kV电压等级线路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至少保持m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进入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取得运维单位同意,设专人监护,采取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不得踩踏运行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