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2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时,“存货”项目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A.440 B.600 C.160D

时间:2024-01-03 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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