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操作票应注明“未执行”字样。
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在编号上加盖“未执行”章,作为废票处理。
合格的操作票全部未执行,在全部操作票盖章处加盖“未执行”印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
操作票中某一操作项目因故未能执行,应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调度指令票在该项目栏对应的()处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变电操作票在该项目的()栏加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并在()栏内加以说明,同时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中。若该项操作影响到以后的操作,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倒闸操作票在以下哪个环节,票面控件出现“作废”和“未执行”()。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正常执行的工作票,相关人员需及时对该票进行以下哪些操作,禁止在系统中存在无人负责的未执行工作票()。
操作票中某项因故未执行,其对应的操作项操作划“√”栏盖有“此项未执行”印章但未在备注栏注明原因的,该操作票应定性为()。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年。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半年。
已执行、未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不必要分类放置。()
在执行操作票时,每操作完一项,应在此项后划执行符号“√”,不得漏项和跳项操作。
未执行的操作票,应注明“未执行”字样。
操作中断(含设备出现异常无法继续操作)时,应在备注栏记录中断时间和中断原因,若因此而引起操作任务()时,则应按新的操作任务重新填写操作票。原来执行的操作票在终止项上加盖“已执行”章。
逐项令操作票的某一个操作项目若已下令,但因故不能也确实没有执行时,应在该操作项目的“完成时间”和“汇报人”栏加盖()印章。
一个操作任务中所列各项操作应按顺序进行,不得()或()操作,因故未执行的操作项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操作员因故未做操作员轧账或签退时,可由该营业网点主管代为执行,但要保证此操作员()。
操作票中某一操作项目因故未能执行,应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调度指令票在该项目栏对应的()处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变电操作票在该项目的()栏加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并在()栏内加以说明,同时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中。若该项操作影响到以后的操作,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操作”字样。()
“已执行”、“未执行”、“作废”章未盖在操作票票号正上方或盖章不清晰,考核监护人。()
的操作票应在首页右上角“编号”上部位置处盖“已执行”印章,在操作票终了页左下角“操作人”处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操作票因故作废或未执行,应在该操作票各页的右上角“编号”上部位置处加盖“作废”或“未执行”章,并在该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或未执行的原因。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后续操作项目终止执行的,还应在该操作票页未执行项目的首行加盖“未执行”章并在当页“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在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年。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
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操作票管理规定》,操作票中某项因故未执行,其对应的操作项操作划“√”栏盖有“此项未执行”印章但未在备注栏注明原因的,该操作票应定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