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液态烃)管道,至少按()类管道管理。
若成品油管道发生事故,需检测事故区的油气浓度,在爆炸浓度边缘()m以外设立警戒线。
对于大口径天然气管道少量泄漏(B类事故),封堵可以分为()和采用专用夹具对泄漏点进行堵漏两种情况。
对于油气管道来说,管道老化、承压能力降低、腐蚀和维修不及时,是导致管道破裂、漏泄事故的()因素。
企业应制订()程序,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做到临危不惧,指挥不乱
C类油气管道事故的应急预案应由()编制。
企业应制订事故处置程序,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做到临危不惧,指挥不乱。
公司提出上市申请前,存在数量较大的关联交易,应制订有针对性减少关联交易的实施方案,注意的问题包括( )。
企业应制订事故处置程序图,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做到临危不惧,指挥不乱。
公司提出上市申请前,存在数量较大的关联交易,应制订有针对性减少关联交易的实施方案,注意的问题包括()。
油气管道或储罐等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属于()类事故。
一般,油气管道输送企业针对A、B、C三类事故,见应急预案按实施主体分为()级。
长距离油气管道风险来源(四大类)
按照输送距离和经营方式的不同,油气管道可分为矿场(油气田)集输管道、()以及城市配输管道3类。
油气管道一旦出现A类事故,就应自下而上地启动()预案。
各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输油管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并严格执行。同时应配备便携式(),并按标准要求进行校验。
企业应针对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储罐、关键装置、特殊危险介质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突发事件,制定企业级专项应急预案。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对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②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系统、场站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③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操作规定;④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⑤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
排水管理部门应制定本地区的排水管道养护质量检查办法,并定期对排水管道的运行状况等进行抽查,养护质量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质量计划实施要点之案例分析1.背景某厂敷设一条管径为DN250的管道,输送0.6MPa的蒸汽到1450m外的小区热力站。经招标选择A公司负责承建。A公司因焊工不足,将管道焊接施工分包给B公司。在试运行时,该管线出现了质量事故(事故情况略),依据事故调查和经有资质单位检测并出具的报告,表明有一个焊口被撕裂,判断为焊接质量不合格。2.问题从质量事故分析A公司和B公司在质量控制上的责任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