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高低中为()。
轨检车检测存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水平Ⅱ级容许偏差管理值为()。
《曲线摘要报告表》中所列出的检测数据的里程、长度等数据均为轨检车实际检测得出的数据。
GJ-4型轨检车采用惯性基准测量原理,因此在检测中,()项目在列车速度低于15km/h时不作检测。
轨检车检测中,车体垂向加速度Ⅲ级的管理值为0.20g。
轨检车高低波形中出现许多“毛刺”的原因是()。
根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轨检车检测中,车体横向加速度Ⅱ级的管理值为()。
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高低中为()。
轨检车检测中,车体垂向加速度管理值与速度无关。
根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轨检车超限报告中,每处Ⅳ级超限扣分为()。
轨检车检测在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轨向Ⅵ级容许偏差管理值为()。
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水平中为()。
轨检车检查评定项目包括轨距、水平、方向、()、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7项。
轨检车检测中,车体横向加速度管理值与允许速度有关。
轨检车的检查项目不包括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
根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轨检车超限报告中,每处Ⅲ级超限扣分为()。
轨检车检测中三率是指()。
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水平中为()。
动检车、轨检车对轨道动态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的项目为轨距、水平、高低、轨向、扭曲、车体垂直加速度、车体水平加速度共七项。
根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轨检车检测中,车体垂向加速度Ⅱ级的管理值为()。
轨检车检测在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出现9mm轨向病害,则为Ⅱ级偏差。
轨检车检查评定项目包括轨距、水平、方向、三角坑、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7项。()
根据《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轨检车超限报告中,Ⅲ级每处扣分()
轨检车检测在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高低Ⅵ级限速120km/h容许偏差管理值为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