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护线与相线材料相同时,对于截面积小于16~35mm2时,保护线截面积不得小于()mm2。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当相线截面为20mm2时,则PE线最小截面为()mm2。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相同时,当相线芯线截面不大于16mm2,其最小截面为()。
线截面≤16mm2时,PE线截面为()。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相同时,当相线芯线截面大于35mm2,其最小截面为()。
相线截面>35mm2时,PE线截面为()。
低压供电系统中,当保护线(PE线)与相线所用材质相同时,且相线截面小于或等于16mm2时,PE线截面应()。
当保护线与相线材料相同,相线截面积为16mm2—35mm2时,保护线截面积不得小于()mm2。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当保护线(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且16<S≤35时(S为相线芯线截面,单位:mm2),PE线最小截面为()
当相线截面积S(mm2)为:16<S≤35时,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当保护线(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且S>35时(S为相线芯线截面,单位:mm2),PE线最小截面为()
保护线与相线材料相同时,相线截面积大于35mm2,小于40mm2的相线,保护线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的()。
相线截面大于35mm2时,相同材质的PE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
当保护线与相线材料相同时,相线截面积大于35mm2,小于40mm2的相线,保护线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的()。
保护地线(PE)最小截面需满足,相线截面(mm2)(16≤S≤35),PE线截(mm2)应为()。
低压供电系统中,当保护线(PE线)与相线所用材质相同时,且相线截面大于16mm2,J,,-y-或等于35mm2时,PE线截面应为()。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规定,例如采用相线截面S为25mm2时,其PE先最小截面为()
在保护接零系统中,保护导体的截面面积必须合格。当PE线与导线材料相同时,如相线截面面积为16mm2,则PE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mm2。
当保护线与相线材料相同时,对于截面积小于16mm2时,保护线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的()。
保护零线(PE线)应采用绝缘多股软铜绞线。当相线截面积不超过16mm2时,保护零线(PE线)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当相线截面积大于16mm2、且不超35mm2时,保护零线(PE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当相线截面积大35mm2时,保护零线(PE线)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2。电动机械与保护零线(PE线)的连接线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3且不得小于2.5mm2;移动式或手提式电动机具与保护零线(PE线)的连接线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3且不得小于( )。
在保护接零系统中,保护导体的截面面积必须合格。当PE线与相线材料相回时,如相线截面面积为l6mm2,则PE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mm2()
电气设备接地连接件应至少保证与一根导线可靠连接,主电路每相截面积S:16mm2<S≤35mm2,其对应保护线最小截面积S为()
电缆相芯截面为16mm2<s<35mm<sup>2时,保护地线的截面最小允许值为()mm<sup>2</sup>。</s<35mm<sup>
当相线截面积S≦16mm2时,PE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积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