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放过”是指发生各类事故后,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分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罚款不放过。
( )是指通过受教育者自身以外的力量,对其进行职业行为规范、职业义务和责任等职业道德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经商或学习,而将孩子寄留家乡,由祖辈或其他亲友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的儿童。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教师在从事教育职业活动时对社会和他人应承担的责任是指()。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是指通过受教育者自身以外的力量,对其进行职业行为规范、职业义务和责任等职业道德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
“四不放过”是指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时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建立并保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规定教育机构的职责权限和机构内人员的岗位责任的规章制度是指()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隐瞒不报告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是指通过受教育者自身以外的力量,对其进行职业行为规范、职业义务和责任等职业道德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
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是指() ①事故大小没弄清不放过 ②没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事故责任者没进行经济处罚不放过 ⑤没有防措施不放过
《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中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伤害的事故。”
"三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公益性原则,是指要站在公共服务行业责任担当的角度,认识到公众教育是金融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职责,主动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教育服务。
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同时触犯了(),达到()的程度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事故处理中的“四不放过”是指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在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义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指()
事故的“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内容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是指设计岗位并赋予岗位相应职责和权限的过程,体现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反映岗位对人员素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