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免除周某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孙某担任经理的决议。该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I.董事人数减少了 1人 II .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 III.持有公司股份1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IV .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公司合并事宜作出表决。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的有()。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与另一公司合并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此项决议必须经该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次。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Ⅰ.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Ⅱ.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 Ⅲ.持有公司股份1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Ⅳ.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新奇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通过了公司章程,但参会股东仅代表新奇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登记机关按该章程准予新奇公司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该章程效力如何?()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A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与B公司合并事宜做出表决。如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按照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诙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万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因故均不能出席会议,于是董事会指定由董事甲主持会议,但是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此有异议,故推举股东乙主持会议,而出席本次会议的最大股东丙认为其他股东的做法是对其大股东的不尊重,认为应由自己主持会议。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主持人发生争议,将影响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和公司的决策行为,于是决定由监事会主持该次股东大会。你认为股东大会应由()主持。
宏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但参会股东仅代表公司股份总额的52%,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该章程效力如何()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下列有关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Ⅰ.股东大会一般每一年或半年定期召开一次 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3以上通过 Ⅲ.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Ⅳ.股东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王某系某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任的总经理,在被聘任之前,王某曾与他人签订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因市场行情不好,王某一直未能将该批货物转卖出去。待其上任后,他未与任何人说,便悄悄将该批货物卖给该股份有限公司,后来被公司监事会发现,监事会认为王某身为公司经理,负有交易禁止义务,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因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同时监事会将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在讨论之后,决定免去王某总经理的职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监事会有10人,其中职工代表4人。2016年7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甲主持,会议期间,通过了以下三项决议:(1)讨论并确定了公司董事的报酬(2)免除了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3)决定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2016年9月,税务部门经调查核实:该股份有限公司有违反
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丙公司60%、20%和20%的股份,丙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需经股东大会50%以上表决通过,则如下会计论断中,正确的是()。
某市机械局下属三家企业和轻工业局下属一家企业出资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局局长吴某不满董事李某抵制其安置子女进公司的要求,在吴某授意下,机械局下属三家企业的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意见”为由,通过了解除李某董事职务的决议。李某以任期未满无故解除职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此案法院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专门用于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登报发出会议通知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