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
房屋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
因()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原定的某项工作,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可替代的工作中,则承包人()。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列原因不是因发包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是()。
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建筑施工企业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停建、缓建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撤销单位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向其主管机关或城市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原定的某项工作,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可替代的工作中,则承包人(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原定的某项工作,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可替代的工作中,则承包人()。
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的,工程中途要求停建的,应当对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这种赔偿属于()。
施工中,因发包人原因停建,承包人依法解除合同。其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的损失包括()。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某项工程勘察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发包人要求终止合同,而勘察人已完成了全部工作量的51%,这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费用。()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断对错
根据【沪绿合字(2020)第22号】《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020 版)》规定: 由于发包人原因需要停建或缓建,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指令,若承包人在被发包人通知停工后的()内再未从发包人处收到重新开工或继续等待开工的指令,则承包人有权要求中止本合同;若本工程在发包人发出停建或缓建超过(),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
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在合理期限内()
当被征收房地产为非征收原因已停建、缓建的未完工程且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应选择的估价前提是()。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当被征收房地产为非征收原因已停建、缓建的未完工程且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应选择()前提进行估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