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出台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我国证券分析师发展的现实状况,对2000年《中国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主要变动包括()

A.第一章第三条“本守则适用于证券分析师及其助理人员和协助执行证券分析师业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并对上述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改为“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及协助执业人员执行业务的人员参照本守则执行” B.第二章保留职业道德的十六字原则,但表述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使其表述更加准确 C.增加第三章“职业责任”,对证券分析师在执业过程中所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 D.第四章“执业纪律”增加了诸如“证券分析师必须以真实姓名执业”等相关内容,对证券分析师所遵守的执业纪律规定得更加严格和具有针对性

时间:2023-01-16 1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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