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可以购置农村的宅基地和住房吗?
审批农村宅基地时,能否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类型,但是考虑到宅基地使用权的以上特性,《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与()共同规定为用益物权。
以下关于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4月23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1952年土地改革时期分得的且现在还在使用的宅基地,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如何确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讨论通过()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批准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在我中个人使用宅基地的农村居民,由()申请土地登记。
北部湾经济区要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布局,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力争减少10%。
3月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知强调,要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案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时,要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刑事案件,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创新、劳动就业保护等民事商事案件,以及涉及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
根据两会期间的调查,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城镇新增就业1184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一年实际增长()和()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在新的起点上,党中央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农情,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城乡关系阶段性变化,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部署。
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类型,但是考虑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与()共同规定为用益物权。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
根据《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应当依法自愿无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8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部分内容摘要。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必要性近年来,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
依据《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规定,允许各类返乡下乡人才在符合国家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具体管理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无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宅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还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
2020年5月9日电,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目标,包括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普遍覆盖;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遥感监测、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广泛应用;乡村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以及网络扶贫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