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B类进口单位”名录的企业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美元以上必须提供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银行为企业办理货到付款项下异地企业的付汇,必需审核的单据有()。
外汇局对B类企业超可付汇额度的全部贸易外汇支出业务实行事前逐笔登记管理,银行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登记表》为企业办理进口项下开证、付汇时,均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是指进口单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的同时提供核销单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负责审核核销单证并完成对外支付。
贸易项下B类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进口付汇业务,审核相应的()。
进口企业对外付汇金额为企业此次申请该笔报关单项下对外付汇金额、登记系统显示该笔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金额和核查系统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三者中()值。
对贸易项下()结算方式,银行付汇后要保留企业专用于进口付汇核销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之前的,可直接办理。
非信用方式用信客户非低风险项下的进口押汇融资期限与不同结算方式下的付款期限相加最长应在()。
货到付款项下,企业到银行付汇,需提供的是()。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以上(不含)的付汇。
进口企业在货物进口后,进口单位或者代理人凭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原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核销。
银行办理A类企业付汇,对于捐赠进口业务项下导致进口与支出主体不一致的支出业务,除依据不同结算方式审核有关单证外,还应审核进口合同、捐赠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延期付款是指企业付汇日期距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超过()天.
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超过()天以上的,应先登陆相关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
贸易监测系统名录内的“A类进口单位”办理货到项下对外付汇,需向银行提供()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境内机构办理补偿贸易项下的售付汇,对持“贸易方式”栏中注明为“补偿贸易”的报关单购付汇的境内机构,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其直接办理售付汇。
对于浙江省内企业货到付款项下的对外付汇,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有()。
B类企业在出口贸易退汇同时发生货物退运的(应指货物从境外退回即产生进口报关额度的),银行应当在办理相应贸易退汇的付汇时,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应按照对应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审核到货信息,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需登录系统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付汇金额应()报关单上总价金额。
对于属于“进口核查项下付款”的业务,银行应将进口付汇核查凭证“外汇局留存联”根据结算方式,分别装订成册,按月报所在地外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