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不超过铝股总面积的(),应缠绕处理。
铝绞线、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7%~17%,处理方法是()。
采用缠绕法对导线损伤进行处理时,缠绕铝单丝每圈都应压紧,缠绕方向与外层铝股绞制方向一致,最后线头插入导线线股内。
钢芯铝绞线在铝股截面损伤不超过总截面7%时,可进行缠绕补修
单金属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的面积占总面积的7%以上,但不超过()时,以补修管进行补修处理。
一般放线过程中,若钢芯铝绞线在同一处损伤断股截面超过铝股部分总截面25%时,处理应采用()。
钢芯铝绞线在同一处损伤,导线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且截面积损伤不超过总到点部分截面积的7%,应采用()
绝缘导线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超过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17%应()处理。
室外导线受损伤后,影响其机械强度,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应锯断后重接。
钢芯铝绞线在同一处损伤,导线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且截面积损伤不超过总导电部分截面积的7%,应采用()。
当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总面积的25%时,应采取()措施。
附加导线中,当钢芯铝绞线的铝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截面的7%时,应()。
放线过程中,当导线同一截面处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的(),不得使用
钢芯铝绞线铝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总面积的(),应切断重接。
低压配电线路架空绝缘导线损伤的处理标准:线芯、绝缘层损伤,根据损伤面积、损伤深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同一档距内,每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不同规格、不同金属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内做承力连接。详见第四章第六节。架空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损伤在导电部分截面的6%以内,应该采取得处理措施为()。
某输电线路因附近开山采石导线受损,LGJ—400/35钢芯铝绞线(提示:铝股数为48股、单丝直径3.02毫米)外层铝股断5股,内层铝股有8股截面损伤深度1.4毫米,应定性为()。
一般放线过程中,若钢芯铝绞线在同一处损伤断股截面超过铝股部分总截面25%时,处理采用()。
对传输线路导线材料及截面积的技术要求。传输线路导线,穿金属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面积不少于()。
软母线在档距不得有接头,放线过程中,导线不得与地面摩擦,当同一截面处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的3%时不得使用。()
低压配电线路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绝缘导线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百分之多少()
若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为铝股总面积的%7~25%时,处理应采用()。
线芯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超过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损伤,应锯断重接
架空钢芯铝绞线有扭结、断股和明显松股或同一截面处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的()%时不允许使用
导线钢芯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25%为危急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