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抹账涉及重要空白凭证作废的,应将作废凭证作()附件。
个人存款证明作为空白重要凭证管理,不能流通、不能挂失、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兴业卡或存折)作为取款、转存、续存等凭证。
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可以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经办人名章或压数。
严禁员工以银行名义代客理财,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K宝、有效身份证件及重要物品等。
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包括各类存单、存折、空白银行卡、VIP贵宾卡、支票、汇票、本票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
根据个人银行业务操作规定,发出的存折、存单等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个人银行业务凭证以及存取款业务回单,应由()签章并按照《交通银行会计业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加盖各类印章,如凭证上已打印柜员号、流水号的可以不用签章。
因业务需要,集中使用重要空白凭证较多的,如办理代发工资、批量发卡等业务时,出具营业机构()签字,并加盖业务印章的书面申请。
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如打印错误,须于作废时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将作废凭证()联右上角号码剪下,粘贴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作废的全套凭证作当日传票的附件装订保管,以便备查。
对外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掌管业务专用章的柜员在加盖业务专用章前要认真复核业务的真实性,认真核对已打印好的原始凭证上的要素与记账凭证上的要素是否一致,包括()等。
当抹账业务牵涉存单、存折、银行汇票等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如下处理正确的是()。
发出的存折、存单等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个人银行业务凭证以及存取款业务回单,如打印了操作号或流水号的,可以不加盖经办或复核章。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戳记,还应将凭证()剪下破坏其完整性。作废的凭证作当日传票附件。
如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为支票时,柜员需在支票上加盖()、()及()后,连同第二联凭证出售单交领用单位,由领用单位当面点收,第一联凭证出售单加盖业务讫章后作记账凭证。
对外签发储蓄存单、存折、国债收款凭证时,应加盖()
邮政储蓄营业中的常用的活期存折、零存整取存折、一本通存折、存本取息存折、整存整取存单、定活两便存单、定期特种存单、个人通知存款存单等均属于重要空白凭证。
柜员小张近期因业务繁忙,营业前分别在二十份空白重要凭证及有价单证上加盖了存单(折)专用章,小张的做法是正确的。
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作交帐日有关科目传票附件。
严禁以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重要空白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及重要物品等。
信用社对于无业务发生的重要空白凭证或手工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作废应剪角加盖“作废”戳记,由经办柜员做()交易。
各机构在总(分)行办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上缴时,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在“重要凭证领用书”第一、二、三联上加盖()。
机构内重要空白凭证,是各机构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等业务的重要书面凭据,包括:存单、存折、()、汇票、银行卡、资信证明书等。
柜员办理对外签发个人存单.存折.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债券托管账户本等业务完毕后,加盖在票据.凭证.函件上的业务印章应为()
违规将业务印章带出柜台,或预先在业务凭证、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协议等上加盖业务印章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办理对外签发个人存单、存折等重要单证需加盖业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