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时,受理变更的车站应复测货物装车后尺寸,以电报向()重新请示。
运输到站跨及四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级超重和超级超限货物,应向()请示。
整车货物变更到站,受理站应报()同意。
哪些货物变更到站或收货人时,承运人应同变更要求人签订协议?
军用超限超重装备运输有关规定中未明确装运要求的,应提前()天拟制并向车站提交“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挂有军用超限车辆的列车应在车站规定的线路到发或通过需要变更线路时,必须得到()的同意且符合接发超限货物列车的规定。
整车货物变更到站,受理站应报主管部门同意。
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时,受理变更的车站应重新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运输到站跨及4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级超重和超级超限货物,应向()请示。
车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测量货物外形尺寸和重心位置。
车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时,应认真审查托运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测量货物 (),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
车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时,应认真审查托运人提出的超限货物托运说明书()
受理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的车站须对货物装车后的尺寸进行复测,并重新拍发请示电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保价行包、货物损失,()或()向到站或发站提出赔偿要求时,车站均应受理。
装车后,车站应对照确认电报进行复核,发现货物装后尺寸、重车重心高度等数据不符合确认电报的,发站须重新向铁路局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申请电报()
车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测量货物外形尺寸和重心位置()
《超规》规定:装车后,发站应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在()上注明“超限货物”或“超重货物”或“超限超重货物
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前,货场应通知车辆部门检查车辆技术状态;装车后,货场应会同()、()单位人员填写并签认“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托运人由于特殊原因,对承运后的货物提出取消托运或变更到站,收货人要求时,车站通过货票系统办理。()
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时,受理变更的车站应对货物的装载加固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后以电报向铁路局集团公司重新申请,并注明原确认电报发布单位、电报号码、原到站及车号()
受理超限超重货物变更的车站,应对货物的装载加固状况进行检查,并在中签认()
超限超重请示电报应包括发站、到局、到站,货物概况,货物外形尺寸,拟使用车种、车型及辆数,装载方法,预计装后尺寸,特殊运输要求等()
保价运输货物变更到站后,保价运输终止,应重新办理。()
受理超限、超重货物变更的集团公司按规定确认或申请,变更后的运输要求按新确认电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