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乙可以采用()。
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故意犯罪。()
线条的衔接训练方法是在一根直线、弧线或圆线的末端,再衔接一根延续的线条,尽量使线条与线条的衔接处不露痕迹。前后线条用笔要一致。
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对下列哪两句诗,清人纪昀评其为“赋中之比,不露痕迹”()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给夫妻双方的财产”?
()的基本要求是不露化妆痕迹
适度性原则,要求仪表修饰无论是修饰程度,还是在饰品数量和修饰技巧上,都应把握分寸,自然适度.追求虽刻意雕琢而又不露痕迹的效果。
甲继承其母遗留的钻戒,出卖与乙,约定于4月3日交付。甲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钻戒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并开具支票支付。甲于4月4日将该钻戒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与丙。甲又于4月5日将该钻戒出卖于丁,对丁虚称该钻戒系借丙使用,愿将其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以代交付,移转该钻戒所有权。试问谁享有该钻戒的所有权?
在一根直线、弧线或圆线的(),再衔接一根延续的线条,尽量使线条与线条的衔接处不露痕迹。前后线条用笔要一致,有一气呵成之感。
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甲可以采用()。
对于电影来说,纪实风格会给观众带来两种不同的审美倾向,一种是()的美,这是一种朴素的美。一种是经过创作者的修饰、加工而又不露痕迹的()美。
张某出资为其叔父投了人身和财产保险,因此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的家族制度采取父系制,大家族之中包括三世代的亲属与两世代的配偶群。在家族中以男性尊长为家长,父死后叔父或长子继承家长权。无叔父也无长子的,长女可执行家长权。长子或幼子婚后,仍与父母共同居住,其他儿子婚后则分居另住。家族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如要分家只给少许财产,主要财产仍保留在本家族。
()妆要强调阳刚之气,妆面以不露修饰痕迹为好。
对于叔父留给简爱的财产,简爱是如何处置的?()
如何恰当地询问“加班有没有加班费”?下列说法的错误是
.贺铸《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其实乃是借怀恋美人以抒发自己幽居穷处的苦闷。其寄托深厚自然而不露痕迹,词对那种怅惘迷茫的愁闷心境的描写又十分出色,所以特别受到人们的激赏。
指从一个被摄体甩向另一个被摄体,表现急剧的变化,作为场景变换的手段时不露剪辑的痕迹。这种镜头为( )
一个敏捷团队正在定义一个发布计划。如何最好地组织需求从而尽早交付价值?()
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陈一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陈一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陈一的继承人陈二是否继承遗产,陈二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婚姻存续期间,甲瞒着乙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4万元一次性转给情人丙用于买房,房屋登记在丙名下。甲、乙离婚后,甲与丙结婚。两人婚后感情不和,甲向乙倾诉,并坦白了自己曾经买房送给丙的事实。乙遂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返还54万元及利息。乙的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是()
存款人死亡后,财产继承人因身在外地且年龄较大行动不方便的原因,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手续,由代理人持(),并按规定提供存款凭证等向营业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