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不负责治理。()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水法》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可以处罚款的限额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可以设置排污口。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排污费缴纳数额有疑问的,可以重新核定。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什么费用?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产品、种子等,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方法,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经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治理规定。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可以处()的罚款。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列处置危险废物的方式中,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方式是()。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电力工程应计列的规费内容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和()。
根据《标准化法》,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超标一个条件,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保局的决定。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排污者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