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是国家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信贷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或购买)以及与易地扶贫搬迁直接相关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及整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费用等。
申请非中央财政贴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须提供省级政府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计划以及同步搬迁的证明材料。
审查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期限时,应根据还贷能力、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一般不超过()。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调查应重点关注()。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借款人向市县项目实施主体下拨资金,须提供(),经贷款行审核后办理资金下拨手。
易地扶贫搬迁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的贷款贴息。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借款人应在农发行开立()账户。
纳入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可按人均不超过()给予搬迁贷款,并实行差异化贴息政策。
非中央财政贴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原则上为()。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央财政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率调整方式为()。
专项扶贫包括整村推进、以工代赈、就业促进、扶贫试点、革命老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什么七大类。
非中央财政贴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对于地市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折率不超过()。
对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搬迁贷款的实际贷款发生额,分别由中央财政和承贷银行按()的比例贴息。
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除基本资料外,借款人还需要提供()。
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投入,对文件已明确年度内下达的中央和省级投资计划资金可视同项目资本金到位。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中,对采取地方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模式的,应对纳入财政预算的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县级财政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须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充分体现政策支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项目须具备有权部门出具的纳入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相关证明文件。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的资金。财政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情况等因素确定贴息率(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项目除外),原则上不高于()
除粮棉油储备、调控粮油、抵押补充资金和中央财政贴息易地扶贫搬迁等执行总行规定利率的贷款品种外,其他贷款都需要进行定价测算。
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资金支付,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市县项目实施主体须提供()。
纳入国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按人均不超过()搬迁贷款限额,由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贴息,10%由承贷银行承担。
贫困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来源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用于扶贫的涉农资金;非贫困县贴息资金来源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