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期限届满,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
信托计划推介期限届满,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
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几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产品,应当提前10日向属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同事报送《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信托项目事前报告表》。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应当向()报告。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只需在推介前向注册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并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可与商业银行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商业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在代理收付时,商业银行()
分行事业部推荐融资类项目源形成信托产品的流程参照民生银行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代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利用自身(),代理信托公司向投资者推介其对外发售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
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
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方式推介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违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返还所募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罚款。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所承担的风险为()。
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 )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不得有下列行为()。
信托公司可以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并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 )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分行(事业部)推荐的融资类项目源形成的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先行审批后,()根据民生银行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相关规定完成风险审查并报私人银行部有权人审批。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可以()。
除关联交易须属地银保监局通知无异议后才可开展以外,监管部门可不对信托公司异地推介的具体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信托公司在()日报告期结束后即可自主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