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及时报告()。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有权单方改变接待计划。()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可以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的罚款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