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原计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科目
甲公司于2017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4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1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6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因该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该差异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于2015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下列各项中,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异同点表述正确的是()。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均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都按公允价值计量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④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只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
下列金融资产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既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净资产 Ⅱ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利润 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利润 Ⅳ持有至到期国债摊余成本的变动不影响利润
甲公司于2×16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问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2012年5月1日于洋公司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26万元,另发生交易费用0.5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2012年12月31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公允价值计量下,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但不需要将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甲公司于2009年初以135万元取得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2009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出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2009年末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14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万元。
2019年5月1日于洋公司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30万元,另发生交易费用0.6万元。2019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2019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原计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在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同时,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兰天公司2019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9年8月7日购入佳程公司股票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成本为12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129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136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0年12月31日兰天公司应确认()。
甲上市公司于2012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12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12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12年以4000万元取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 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人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2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12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不影响当期损益的事项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确认应享有的现金股利。()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应当计入()科目。
甲公司于2×18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4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100万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6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8年12月31日因该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2015年5月1日于洋公司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30万元,另发生交易费用0.6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2015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2021年5月1日于洋公司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30万元,另发生交易费用0.6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2021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甲公司于2×19年11月1日,自公开市场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 支付价款200万元,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假设该项权益性投资2×19年12月31日的市值为230万元。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出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2×1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