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 ,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特殊情况除外。
土方机械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现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天向()申报工程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施工作业前,运维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区域内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
挖掘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设施,并应采用明显标识。
在井场内施工作业时,应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
对填土、挖土和借土各作业区的各类土壤,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测定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和天然密度,并按区编号列表,经()同意后,作为现场控制土方施工质量的依据。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因线路施工、维修作业需拆除THDS轨边设备时,施工单位须提前申报施工计划,并与车辆段制订配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申报()时应包括THDS设备拆除和恢复所需时间,拆除的设备应施工结束前恢复,THDS设备拆除和恢复所需费用列入施工预算。
行车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规定,对各类行车设备的检修应安排在“天窗点”内进行,并加强“()”管理,提高天窗作业效率。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因未采取改移或者其他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罚款。(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规定)
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不需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开挖基坑前应与()共同探明地下管、线和地面设施;对已探明的不需迁改地下管线应标记及保护,如需迁改管线应向产权单位提出迁改申请,迁改施工不得影响线路稳定和既有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桥隧大修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应在每日、收工前,对当日作业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检查建筑物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AB025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 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行车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行车不施工”的规定,对各类行车设备的检修应安排在“天窗点”内进行,并加强“()”管理,提高天窗作业效率
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前,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土石方机械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m距高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