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具有对地方预算和决算的监督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可制定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法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目的有(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根据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有权向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地方教育法规草案的有()。
各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本省、自治区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的合法的地方性法规应该在()内予以批准。
民族自治地方的()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仅指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从广义理解是指(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
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在()生效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
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有权向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地方教育法规草案。()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 )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 )内予以批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应报下列哪些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需要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有权向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地方教育法规草案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