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初中年赵某离家出走,在某市一家家具厂找到了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一年。家具厂厂长知道赵某只有15岁,于是安排他做一些杂活。赵某工作了6个月后掉出辞职,厂长说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否则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赵某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时间:2022-10-22 19:39:55 所属题库: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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