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南市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李树杨于1998年10月17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家治疗血栓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11月19日通知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批准其成立血栓门诊部。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服,于11月30日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仍不服,遂向南市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不服省卫生厅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是()

A . 三个月 B . 十五天 C . 十天 D . 半年

时间:2022-10-23 17:09:18 所属题库:00261行政法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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