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至5月间,杨某在担任益达百货公司总经理期间,采取将商场租赁收入的一半用于冲抵管理费用,其余部分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29659.64元,占应纳税总额的17.10%。在税务部门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负责人杨某采取逃避、拖延等方式,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罚。2011年7月1日,公安机关根据税务机关移送的相关情况,以涉嫌偷税罪对益达百货公司及杨某依法立案侦查。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终结检查或者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稽查局在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的,除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执行措施。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可以()。
被执行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稽查局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税务稽查结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账务调整通知书的送达回证需在什么环节才可制作?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引用的(),应当注明文件全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稽查局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到某餐厅,餐厅业主即个体工商户李某不在,经询问,李某的儿子正在餐馆,稽查人员将告知书交由李某的儿子签收。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是正确的()。
税务局稽查局对某纳税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申请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该纳税人逾期未向法院起诉。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在规定时限内()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新征管法的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举报,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 20 万元。市税务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 20 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复议机关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国地税联合稽查进户案件,在分别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相互抄送文书副本。()
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在复议期、诉讼期内未提出复议、诉讼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税务局稽查局对某纳税人作出罚款l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申请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该纳税人逾期未向法院起诉。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纳税人对机构改革前原某县税务局稽查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继续行政原某县税务局稽查局职权的是某市税务局跨区域稽查局,则应当向()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局稽查局对某纳税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申请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该纳税人逾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已送达生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性文书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执行实施岗在采取各种执行措施追缴税收款项的同时,及时对未按期入库的稽查欠税设置台账,对欠税案件实行建账管理。()
某税务局稽查局对某服装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服装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稽查局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并制作送达了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市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