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应用生长三年以上的毛竹(楠竹),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连通二节以上的竹竿都不能使用。
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吧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杆,禁止使用。应采用坚固无上的毛竹,但清嫩、枯黄或有裂纹、蛀虫以及受机械损伤的都不准使用。脚手架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cm
根据《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5.2.5条),顶撑的构造与搭设应()
木脚手架搭设至()步架以上时,应及时绑抛撑。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遇到立杆()等问题,在未解决以前应停止使用脚手架。
竹竿用作立杆、大横杆、顶撑、搁栅时有效部分小头直径(稍径)不小于75mm(脚手架高为20m以下时取60mm)。()
竹脚手架的杆件应选用生长期3—4年及以上的()。
竹脚手架的剪刀撑等斜杆必须与立杆和顶撑一起三杆同绑,增加稳固性。()
H<24m的脚手架宜用刚性连墙件,可用拉筋加顶撑,亦可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使用木材搭设脚手架,它的主杆、剪刀撑、抛撑、斜撑的小端直径应不小于7era,但是大横杆、小横杆的小端直径应不小于8em。木脚手板的厚度一般不小于50mm。()
对高度在50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杆,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竹建工程预算定额中,立杆、毛竹、统毛竹的结构名称或用途如何区分?
毛竹脚手架的毛竹应采用质坚、肉厚、生长期在四年以上。()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脚手架搭到3-4步高度时,应加设斜支撑(抛撑)支撑与地面成()夹角,加设支撑的间距不大于7根立杆。
根据《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4.1.1条)竹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应选用生长期()的毛竹。
对于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既可使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使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高度(约6.5m)时,应在适当位置先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对于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既可使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使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使用竹竿搭设脚手架时,其立杆、斜杆、顶撑、大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mm。 A.55 B.65 C.75 D.859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地面的倾角应在()之间。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高25m以上且不超过50m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或缩小立杆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