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的勘察,勘探点深度除应大于压缩层深度外,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还应大于基础底面下()m。
建设单位应根据勘察单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从拟建建筑物基础边缘线以外2倍以上基坑深度的水平距离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以及公用设施、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走向、埋深等资料
装卸油码头应与货运码头、客运码头、舰艇加油码头、桥梁以及其他重要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并应建在城镇和上述各建(构)筑物的下游,其最小净距应不小于()。
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自重失陷性场地内不应小于()m。
湿陷性黄土的勘察,取土勘探点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探井,在Ⅲ、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探井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勘探点的()。
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自重失陷性场地内不应小于()m。
地下燃气压力管道巡查时,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适用于新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但不适用于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的规定,取土坑至建筑物的距离在自重湿陷性场地内不应小于25m,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应小于()m。
推土机在建(构)筑物附近作业时,与建(构)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应大于()。
建设单位应根据勘察单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从拟建建筑物基础边缘线以外2倍以上基坑深度的水平距离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基础图、平面布置图,以及()等隐蔽工程的走向、埋深等资料,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非自重失陷性黄土场地内不应小于()m。
第1240题:建(构)筑物高程控制的水准点, 可单独埋设在建(构)筑物的平面控制网的标桩上, 也可利用场地附近的水准点, 其间距宜在()m左右。
某黄土场地,地面以下8m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其下为非湿陷性黄土层。建筑物采用筏板基础,底面积为18m×45m,基础埋深3. 00m,采用灰土挤密桩法消除自重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灰土桩直径Φ400mm,桩间距1.00,等边三角形布置。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规定,处理该场地的灰土桩数量(根)为下列哪项()
湿陷性黄土的勘察,取土勘探点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探井,在Ⅲ、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探井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勘探点的( )。
湿陷性黄土的勘察,取土勘探点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探井,在Ⅲ、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探井数量不得少于全部勘探点的()
对在已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绿化、道路或其他场地擅自搭建(构)筑物的执法主体是()。
在陕北地区一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拟建一乙类建筑,基础埋置深度为1.5m,建筑物下一代表性探井中土样的湿陷性成果如下表,其湿陷量△s最接近()。
在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建(构)筑物的价值时,要确定大型、价值量高、重要的建(构)筑物的建安综合成本最好采用()
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设施周边()米内严禁堆放各种物件、停放车辆、挖坑取土和建造建(构)筑物。
在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乙类建筑物进行地基处理时,正确的是()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 筑物外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m。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施工区出入口应设专人看守。
管桩基础设计宜具备下列那些基本资料()①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场地类别,地基土液化、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地基土、水的腐蚀性评价。②建筑场地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地下室平面布置图,建筑物上部结构类型与荷载,建筑物对基础沉降及水平位移的要求。③建筑场地地上及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分布,受沉桩影响的邻近建 (构) 筑物的地基基础情况及防振、 防噪声要求,施工机械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④沉桩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及其对场地条件的适应性。⑤可选用的管桩规格、接头形式及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