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A市B县(已设立烟草专卖局)开了一家“明明食杂店”,想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于2012年10月21日向有权机关提出办理申请,有权机关经审查认为张三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向张三送达了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张某向C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的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C县长权路69号,因其许可证将于2008年5月7日到期,故其于2008年4月3日向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并按C县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了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延续的经营地址为长权路32号、负责人为张某的延续申请表。 2、负责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没有卷烟项目,该执照没有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3、签订日期为2006年5月1日,有效期为两年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有关材料。 请问张某提供的延续申请表符合其延续申请的要求吗?为什么?
2014年5月26日,某县工商局以刘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对其51台电脑予以扣押。刘某于2014年7月13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县工商局撤销“扣留财物决定”,返还所扣押的电脑。关于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省A市B县烟草营销部拟开展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于2011年3月1日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了许可证办理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当日决定受理,并经初步审查,提出办理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于3月20日报送甲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甲省烟草专卖局接到报批资料后,于3月25日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B县烟草营销部颁发了许可证副本,核准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日。
2009年5月19日,A市B县个体工商户刘某向B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B县烟草专卖局对刘某提交的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后,发现其申请材料不齐全,于5月22日和5月23日分别电话通知刘某补充齐全。5月25日,派出专卖人员小王进行实地核查,由于刘某临时有事无法如约赶到现场,于是小王通过电话告诉了刘某核查情况。5月29日,B县烟草专卖局将准予许可的决定口头告知刘某,6月16日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送达给刘某。B县烟草专卖局可以受理和审批发放哪种烟草专卖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陈某2008年7月申领了B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避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盗,陈某将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存放于家中保险柜内,并在经营场所摆放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复印件。2009年4月,陈某妻子生病住院,为了照顾妻子,陈某向B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业3个月的申请。若陈某停业期满后,未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
B县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8年4月8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若B县烟草专卖局受理王某的申请后,应当由()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王某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则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B县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8年4月8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经专卖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发现申请人王某的经营场所属于流动摊点,无固定地址,则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作出()决定。
甲省A市B县烟草营销部拟开展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于2011年3月1日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了许可证办理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当日决定受理,并经初步审查,提出办理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于3月20日报送甲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甲省烟草专卖局接到报批材料后,于3月25日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B县烟草营销部颁发了许可证正副本,核准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日。
2011年3月11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在B县吴湾镇查获张三无证运输的一车烟叶计3.5吨,价值4.6万元。经调查,烟叶系张三由相邻同省的C市D县雇用李四运到B县准备销售的,已支付运费3000元,李四明知运输的是烟叶。同时查明,张三于2009年2月曾在B县销售过非法生产的卷烟20万支,销售额4万元。以上情况,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案应如何定性?B县烟草专卖局是否有权管辖?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需要暂停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提出申请从2006年3月5日起开始停业,其停业的期限最长到()为止。
B县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8年4月8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若王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则B县专卖局的哪种做法是合法的。()
2月3日,刘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于2月14日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刘某已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对该不予受理的决定,刘某可寻求救济的途径是()
张三在A市B县(已设立烟草专卖局)开了一家“明明食杂店”,想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于2012年10月21日向有权机关提出办理申请,有权机关经审查认为张三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向张三送达了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如张三不再继续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手续。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因故被损毁,则张某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B县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8年4月8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若王某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则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作出()决定。
B县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8年4月8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若王某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王某的经营场所位于解放路小学周围,则B县烟草专卖局在实施实地核查前应当作出()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要举家搬迁到外地,不再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则张某应当向()提出歇业申请。
甲省A市B县烟草营销部拟开展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于2011年3月1日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了许可证办理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当日决定受理,并经初步审查,提出办理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于3月20日报送甲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甲省烟草专卖局接到报批材料后,于3月25日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B县烟草营销部颁发了许可证正副本,核准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