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一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五位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股本10000万元。前四位股东分别以专利技术、原材料、固定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第五位股东以货币出资。则第五位股东的出资额不低于()万元。
甲乙丙三人出资1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Ⅱ.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Ⅲ.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 Ⅳ.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五位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前四位股东分别以专利技术、原材料、固定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第五位股东以货币出资。则第五位股东的出资额不低于()万元。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发现,其股东甲的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出资差额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Ⅱ.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Ⅲ.公司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Ⅳ.股东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
呈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由王五、周六等10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出资、股东权利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一般最低注册资本为()万元,且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现行《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I股东符合法定人数;II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III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IV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V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
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文件要求,小贷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公司成立后,发生以下事项: (1)A公司拟作为唯一股东出资8万元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A公司的上游产品,拟定的设立方案是:注册资本分两期到位,B公司成立时到位4万元,3个月后缴清其余的4万元。B公司不设股东会,应由股东会作出的重大决议由A公司通过电话下达。由于B公司只有A公司一个股东,故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A公司经营
10、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