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由车辆所有人本人驾驶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可能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将车辆车载终端相关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的,可能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办事大厅、候考场所和互联网公开各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等情况,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和流程。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段、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车辆管理所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办理考试预约业务时,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确认身份证明有效
对申请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未成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的渠道。
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不可判定考试不合格。
车辆管理所考试能力满足本地需求的,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异地申请人预约考试业务。考试预约结束后1日内,考试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岗应将预约信息转递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地车辆管理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内安排考试
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预约通行服务客户应于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小时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预约通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预约平台”)进行网络预约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绿通车未预约,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将按正常车辆计费扣费,如查验结果合格,客户可凭查验码通过预约平台申请通行费退费,预约平台收到客户退费申请后,由出口查验省份省中心什么 时候完成退费审核: ()
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
承运人应于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4小时以上,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预约通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预约平台)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自预约运输起始时间起()小时内未驶入高速的,当次预约自动失效。
绿通车辆预约通行特情包括未预约通行、已预约但省联网中心或车道未收到预约信息、已预约但查验结果未在自交易发生之日()个自然日起上传,未进行网络预约的通行承载门架功能的入口车道等
车辆管理所对初次申请和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考试预约,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办理()
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12123”语音服务热线、业务窗口等多种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绿通用户应于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2小时通过全国统一的预约平台进行网络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