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役申请单是调度进行运行方式安排和操作的书面依据,必须填写清楚、正确。申请单位应对工作内容、停役范围及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负安全责任,地调对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是否完成停役申请单所列安全措施负安全责任。
()审查工作票或调度检修申请单无误后,正确完整地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并做好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
同一份停役申请的部分设备检修结束,经验收合格需提前复役(或其余设备不能如期复役)时,变电所值班员或相应县调应及时办理原申请的工作终结手续,并将详细情况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检修单位不需对仍需工作的检修设备(项目)重新办理申请和相应的许可手续。
待检修工作票(),应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极:检修()已全部结束,申请检修的()恢复运行。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中规定,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已批准的通信设备检修工作申请,在工作开始时仍需向通信调度汇报,如因电网以及电力通信网络特殊情况,通信调度有权取消、推迟该项通信设备检修或指令已开工的设备检修提前终止,但应及时通知设备检修实施部门。()
根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子站设备的临时检修应至少在工作前()按照附录D填写自动化系统设备停运申请单,报对其有调度管辖权的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计划检修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所属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依据《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规定,检修工作开工前,调度许可对象应联系值班调度员申请操作,核对检修申请单编号及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调度管辖设备)。设备操作结束后,值班调度员应与调度许可对象核实相应一、二次设备的状态满足工作要求,再许可检修申请单开工()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10.2.3条规定:调度许可人办理调度检修申请单的作业终结前,应确认作业现场自行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设备恢复到调度管辖安全措施实施后的初始状态,所有现场工作票已办理工作票的终结()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调度检修申请单的作业终结前,应确认作业现场自行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人员已全部撤离、设备恢复到调度管辖安全措施实施后的初始状态,所有现场工作票已办理工作票的终结
输电:调度许可人办理调度检修申请单的作业终结前,应确认作业现场自行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设备恢复到调度管辖安全措施实施后的初始状态,所有现场工作票已办理工作票的终结
设备完成停电操作后,复电完毕后办理工作票(调度检修申请单)终结,并使用“检修申请单终结”印章()
依据《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规定,以下工作可直接向值班调度员口头申请,不受申请时间限制,所开展的工作应有相应的记录()
依据《工作票实施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1205005—2016)第5.3.6条规定:计划工作时间应在调度批准的停电检修时间范围内,不包括设备所需的时间()
《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Q/CSG1205004—2016)第5.2.11条规定:停电/检修设备:填写检修申请中停电或者检修的设备名称,原则上应采用规范的设备调度名称,按照“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命名”格式填写()
《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Q/CSG1205004—2016)第5.4.1条规定:申请接收:调度值班负责人负责接收签发批准后的检修申请单,填写()
《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Q/CSG1205004—2016)第5.1.1条规定:调度检修申请单作为工作票许可人的依据,必须同时分别保存在调度许可人、一级间接许可人(如有)、二级间接许可人(如有)、工作负责人处()
《工作票实施规范(调度检修申请单部分)》(Q/CSG1205004—2016)第4.4.1条规定签发批准后应由相应的值班负责人进行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