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根据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特征是指项目实体名称、型号、质量、()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确定。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中,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的是()。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量,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附录中的(),二是中的项目特征,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要件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表示拟建工程分项实体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应包括的要件是()。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规定确定。相应的规定不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按水利工程计价规范,水利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有()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中,()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是全国统一编码,可按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工程量清单要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建筑学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情况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各级正确的排序是()。①附录分类顺序码;②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③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④专业工程代码;⑤分部工程顺序码。
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