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长江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长江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

A . 甲>乙>丙>丁 B . 乙>丙>丁>甲 C . 丁>乙>丙>甲 D . 丙>丁>甲>乙

时间:2022-10-16 18:01:24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