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3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哪些情形下可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是被判处()的罪犯。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的罪犯,及时投送监狱执行刑罚。
张某曾是一私营企业的总经理,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监狱服刑10年后,张某获减刑出狱,作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要在社区接受3年矫正。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小王不应该()。
某县一制种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此构成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则张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本监狱审核后,提请中级法院裁定。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某市请进行安全大检查,该市工商局的两名执法人员身着便装进入一个饭店(合伙企业),在未向饭店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店各处进行检查。检查后认为该店安全不达标,口头作出罚款1000元的罚款处罚,并且要求执行合伙事务的张某当场缴纳罚款。张某向执法人员询问罚款的理由和依据,执法人员说理由和依据可以在缴纳罚款后到工商局去问,并不再听张某申辩。张某虽然不服,但是迫于无奈还是缴纳了罚款。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本案的行政相对人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代为执行。
甲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甲缓刑应如何执行?()
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依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执行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由公安机关担负执行工作的是()。A.有期徒刑执行B.管制
张某系某县公安局干部。1996年1月张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1996年2月被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5年零6个月。经张某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提审,并于1998年5月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对张某宣告无罪。于是张某提出刑事赔偿。 请问:本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一个为
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某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张某不服,针对第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部分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其审查范围应当是:()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讲述的要求,拟写一份监狱起诉意见书。在改造期间,发现罪犯姚××隐瞒了重要罪行,经监狱调查核实,现已查清姚的罪行,姚本人亦供认不讳。犯罪事实如下:200×年×月×日,罪犯姚××在××市××区××早市上设摊售货,顾客李××发现姚出售的绵白糖和红梅牌味精均属假货,当场予以揭穿,因而姚与李发生了争执。顾客李××要拉姚××去工商管理人员办公室辨理,姚大怒,出口伤人。并对李××大打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连砸李头部三下,将李打得头破血流。后姚被众多顾客和工商管理人员扭送到派出所。李××经医院诊断为颅骨破裂,头部软组织严重挫伤,经医院及时抢救脱险。经侦查已取得如下证据:(1)××市××医院关于李××的伤情诊断书;(2)李××控告材料一份;(3)××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赵××的证言。罪犯姚××,男,38岁,汉族,原户籍所在地××省××市××镇××村,个体摊贩,住××市××区×路×号。初中毕业。因盗窃罪经××市××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10日以(2001)×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2001年11月12日送××监狱执行劳动改造。为此,××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的规定。提请××市人民检察审查处理。文书制作日期200×年××月××日。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