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参数。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符合()的规定。(条款8.8.7)
液化石油气储罐、容器及附件材料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且不应小于()m。
当环境温度高于()℃或储罐压力达到工作压力的(),对无保温的露天液化石油气球罐应采用喷淋水降温。
全压力式天然气凝液储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进、出口阀门及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应低于()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前后的置换可采用()等方法进行。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最小应为()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成组布置时,每组全压力式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个。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容器及附件材料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储罐上使用的压力表不应低于()。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必须选用弹簧封闭全启式。其开启压力不应()储罐设计压力。(条款8.8.12)
固定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应按不低于()℃时混合液化石油气组分的实际饱和蒸汽压来确定。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后不用进行气密性试验。
一台设计压力为1.77MPa、容积为10m3的混合液化石油气储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类别划分,应属于()类压力容器。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前后的置换,采用充水置换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必须选用弹簧封闭全启式。其开启压力不应()储罐设计压力。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符合()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温度为50℃。()
某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设计参数:球罐体积为1000m3,设计压力1.77MPa,材质为16MnR,名义厚度为40mm,工作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属于()压力容器。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007年11月24日7时51分,某公司海销售分公司租赁经营的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时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周围部分建筑物等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储罐卸料后没有用氮气置换清洗,储罐内仍残留液化石油气;在用压缩空气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致使压缩空气进入了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内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违章电焊动火作业,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本起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不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