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临时离岗(柜员离开营业场所),必须将尾箱物品移交他人,或由有权人员清点无误后双人将尾箱上锁待日终进行上解或入库保管。
柜员离岗需将印鉴卡转交他人使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接收人员要逐份清点核对,方可办理签收。印鉴卡交接时同一接收人不能同时保管两个柜员交出的印鉴卡。()
柜员尾箱如需交接,应在()的监督下办理移交,当面核点尾箱实物与尾箱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后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办理尾箱交接。
通过“0040柜员尾箱移交”交易可以将一个柜员名下的尾箱移交给另一柜员,移出方尾箱必须是“使用中”状态,接收方柜员名下必须无尾箱。
如遇对私客户账户的大额存取要求以现金方式体现的情况,导致网点临时库存现金不足时,在临时调增柜员尾箱限额后,柜员按照业务规程办理客户的取现和存现业务,并在[9004]交易打印的两联“内部通用凭证”的“备注信息”栏补充()。
柜员岗位变动时,需在()的监督下,办理钱箱的清点、交接,登记交接登记簿,方可离岗。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办理工作移交时,应在部门负责人或柜台经理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当面清点库存数量,并与尾箱余额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分别在()上签字确认。
尾箱只有在()状态下方可从柜员名下办理卸载或移交。
柜员在日终或当班结束工作时,应对发生的现金收付及时进行核对,双人清点,无误后,()封箱上锁,入库保管,不得随意放置。若次班不是该柜员上班,核对尾箱余额相符后办理交接手续。非营业时间不准办理现金出库。
柜员尾箱物品的管理指()等物品的保管、清点核对、交接事项。
现金管理员岗位交接是指现金管理员临时离岗或交接班时,可通过“0040柜员尾箱移交”交易,现金管理员岗位交出后,交出柜员岗位标志变更为()。
在清点完成后,应在柜员尾箱物品核对表上注明交接原因,由监交人(双人)、接收人对清点结果签名确认。
对已在系统登记的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柜员尾箱物品进行调剂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监控录像下清点核实交接物品,营业终了时还应通过系统进行调剂处理。
办理尾箱交接,调出方应在日结后办理移交手续,调入方在接到现金和单证时应在柜员主管监督下现场清点,三方签章方能完成柜员尾箱业务处理,严禁只移交账务不移交实物。
尾箱轮转应采取“日终单人盘点,日终换人接收”的交接方式。每日营业终了,交出柜员盘点尾箱,接收柜员复点无误后接收尾箱,对款包加封并签章;次日()仍需对尾箱盘点后方可开始营业。
现金柜员的尾箱每()至少交接一次。交接双方应当面清点现金、重空及贵金属等,履行交接手续。
营业前,当日尾箱平移接收方柜员,按照《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登记的交接事项,接收通过现金柜员平移的款包及钥匙,对照“现金(单证)移交清单”,对接收尾箱中所有现金进行()清点,并由现金业务主管监交。
只有“()”状态的尾箱方可从柜员名下办理卸载或移交。
设备尾箱现钞清点完毕后,要将()进行比对,如三方余额完全一致,且核对异常流水无误,则账实相符,按照相应金额从ATM虚拟柜员的尾箱调出到现金柜员。
柜员尾箱交接可由柜员发起,也可由核准人员发起,但交接时,接收柜员尾箱可不为零。()
坚持现金交接制度。如机构尾箱柜员次日不当班,在()的监交下,交出柜员将当日尾箱内现金实物全数交接给接收柜员
坚持现金交接制度。如机构尾箱柜员次日不当班,在尾箱监管人的监交下,交出柜员将当日尾箱内现金实物全数交接给接收柜员,严禁接收柜员在()或()的情况下完成系统接收确认
柜员之间进行尾箱及尾箱中现金实物的交接时,接收柜员应根据尾箱内容清点()无误后确认交接。
机构尾箱经管人接收各柜员调剂的成捆、成把现金,核对大数无误,接收交易确认,接收不成把的零散现金需要机构当面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