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可以为其指定居所。
某建筑公司施工的2号宿舍楼,1名作业人员杨某在进行抹灰作业时,不慎踩滑从6楼窗外18.5m高处脚手架上坠落地面死亡。经现场勘查和问询有关人员,杨某所在作业面下无安全平网,杨某坠落前一只脚踏在脚手板(只有1块,未定)上,另一只脚站在比脚手板低30cm的五层窗遮阳板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蓝天和白云因共同抢劫被甲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公安机关决定对二者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蓝天在住处执行,白云因无固定住处而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名年满18周岁的青年,身高1m.列车工作人员查票时,发现系无票,应()。
设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含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建筑和装饰工程的计算费率为人工费的29.41%。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公安机关可以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等地执行监视居住。
甲和乙因共同抢劫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区公安机关决定对二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甲在住处执行,乙因无固定住处而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力计是固定在天滑轮上的装置。()
杨某系无固定住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天南市海北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期间因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以下关于监视居住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天南市中级法院审理一桩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天南大学法学院实习生项某正在对证据进行理论分类。根据刑事证据的分类理论,下列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某建筑公司施工的2号宿舍楼,1名作业人员杨某在进行抹灰作业时,不慎踩滑从6楼窗外18.5m高处脚手架上坠落地面死亡。经现场勘查和问询有关人员,杨某所在作业面下无安全平网,杨某坠落前一只脚踏在脚手板(只有1块,未定)上,另一只脚站在比脚手板低30cm的五层窗遮阳板上。请分析事故原因。()
监视居住中的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处,对其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不得为其指定居所。
设某地区某年度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为500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80%,则该地区同期投资完成额为()亿元。
2005年12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对杨某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杨某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杨某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5万元,冻结了搜出的3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杨某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杨某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杨某合同诈骗一事作出处理,杨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佩带饰物,在天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少量甘油等保护皮肤。()
农妇杨某随丈夫到某市打工,在住处分娩时遭遇难产,孕妇自己拿起菜刀剖腹取子。双胞胎一死一伤,而产妇由于医院抢救及时,拣回了一条命。杨某的举动反映了城市民工群体在缺乏医疗保障下的恶劣生存状况。此事在本地报刊上披露以后,在全国各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市政府决定,授权你(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进行处置,你面临的选择是:()
滨海市乐河县天一公司与临山市东方铝合金厂(位于临山市东二区)在天南市路西区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天一公司从东方铝合金厂订购15万元铝合金,货到付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在天南市路西区。合同履行完毕后,天一公司认为东方铝合金厂所提供的铝合金质量不合格,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济南市第一个产业化试点工程,采用PK装配整体式房屋建筑体系的是()。
建立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含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根本社会保险费。建筑和装饰工程的计算费率为人工费的29.41%。()
建筑起重机械编制附着方案时不得将最后一道附着装置安装在天面位置()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成果,可加1分/项
某建筑公司施工的住宅工程,1名作业人员杨某在进行抹灰作业时,不慎踩滑从7楼窗外21.5米高处脚手架上坠落地面死亡。事故后调查发现,杨某所在作业面下无安全平网,杨某坠落前一只脚踏在脚手板(只有1块,未固定)上,另一只脚站在比脚手板低30cm的五层窗遮阳板上。事后经查该施工企业不符合相关资质。请回答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