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干燥煤样,是指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其质量变化()。
浮沉试验前(空气干燥状态的)煤样总质量与浮沉试验后各密度产物(空气干燥状态)质量之和的差值,不得超过浮沉试验前煤样质量的()。
空气干燥煤样在温度不超过()摄氏度下干燥。
当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如质量变化不超过下述要求,就表明达到了空气干燥状态()
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是指在先调节好温度的干燥箱中干燥,每小时称量一次,直到连续干燥1小时后,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
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的煤样,连续干燥()小时后,质量变化不超过()即为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空气干燥方法是将煤样放入盘中,摊成均匀的薄层,在温度不超过50℃下干燥,如果连续干燥()小时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即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用空气干燥法测定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时,要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百分含量。
煤质分析中所用煤样必须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如果煤样过湿,可将煤样先在40℃一45℃下干燥数小时后,再放在空气中连续干燥到质量变化不超过(),即认为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煤样应在空气中连续干燥2h后,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01%,使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煤样在空气中经受氧化后,性质也会逐渐变化,如水分和灰分增高、强度和粘结性变差、发热量和含油率降低等。因此,从包装样品开始,就应设法防止煤样的氧化变质。
一般分析煤样、全水分煤样在装入样品瓶时装入煤样的量应不超过样品瓶容积的()。
对煤中全水分进行测定时,用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瓶在分析天平上称取煤样10.020g,然后将煤样在鼓风干燥箱105~110℃中干燥2h。冷却至室温后称的重量为9.688g,试求该煤样的全水分测定结果。
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的判断是煤样在室温条件下连续干燥一小时以上,质量变化不超过()。
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小时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1%时,煤样达到()。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放入带盖的瓷坩埚中,在(),以减少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减去该煤样的水分含量作为煤样的挥发份。
减灰后的浮煤,倒入镀锌铁盘或其他不锈金属浅盘中(煤样厚度不超过5mm),在()℃的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干燥后,再根据化验要求按原煤制样的有关规定制备煤样。
计算题: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2.5克,盘质量275.0g,煤样在干燥后,盘加煤样质量为731.2g,检查性干燥后称重为731.5,求该煤的全水分含量?
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时,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空气干燥状态是指煤样在室温下摊成薄层连续放置1h,直到质量变化不超过()
在制备煤样时,若在室温下连续干燥1h后,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则为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在测定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时,规定检查性干燥试验一直到连续两次煤样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在测定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大于5.00%)时,规定检查性干燥一直到连续两次煤样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温度不超过50℃下干燥,如连续干燥1h后,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即达到空气干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