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13年6月购买一辆汽车自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08300元。已知,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元。
李某于2015年3月从某汽车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辆1.6升排量的捷达牌轿车,支付全部价款合计为10.2万元(含税),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300元,购买工具件及零部件含税价款2600元,所支付的款项均由该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普通发票,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某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月从汽车贸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辆1.8升排量的轿车自用,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含税销售额272400元,另外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含税价款3600元;支付控购费21000元,并取得控购部门的收据;汽车贸易公司提供系列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该事业单位支付汽车贸易公司代收的保险费9500元,新车登记费、上牌办证费、手续费等共计7000元,并取得汽车贸易公司开具的发票。该事业单位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2013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2013年)
2016年6月,王某从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小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汽车价款210000元,另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3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该汽车4S店对汽车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其他价款和费用开具普通销售发票。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2012年5月,陈某从某汽车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一辆供小汽车自己使用,支付了含增值税的价款200000万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含税价款2000元,支付代收的保险费3000元,运费1000元,支付的各项款项均由汽车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陈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元。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7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000元(小汽车的原值为11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甲汽车销售公司2014年度销售小汽车取得不含税收入18000万元,出租闲置仓库取得租金收入400万元;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160万元;接受其他企业捐赠的一批材料,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6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该公司当年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则甲汽车销售公司2014年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万元。
2017年2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工具件和零配件含税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统一开具普通发票。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张某从某4S店(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20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车辆装饰费6000元,4S店还收取加急费等6000元,政府收取控购费2000元,并统一开具普通发票。则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
张某2011年1月1日,从苏州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桑塔纳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车价款106000元,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150元,代收保险费352元,支付零配件及工具2035元,车辆装饰费250元,各项款费均有苏州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关票据。计算张某应纳车购税()。
2013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
杨某2014年12月从当地一家4S店购买一辆1.6排量的小汽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10000元、配件费4000元、改装费2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4S店开具统一发票,另支付保险公司委托4S店代收的保险费5000元并由保险公司开票。杨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张某2010年5月5日,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排量为1.6升的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06000元,由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计算该辆汽车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为91000元。
某汽车修理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6月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0000元;当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收入32000元;购进修理用工具,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该汽车修理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元。
2016年5月,陈某从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帕萨特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车价款210000元,另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车辆装饰费2500元。该汽车4S店对车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其他价款和费用开具普通销售发票。陈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2013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2014年12月20日,某企业购入小汽车一辆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支付价款(不含增值税)为45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3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5年计提小汽车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某企业购买一辆汽车,支付含增值税车价款11.7万元,另支付代收保险费1.17万元。使用两年后,由于质量问题,该车退回经销商。该企业申请的退税额是()。
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4月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当月购进货物支付价款3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000元(小汽车原值为11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月从汽车贸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辆1.8升排量的轿车自用,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含税销售额272400元,另外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含税价款3600元;支付控购费21000元,并取得控购部门的收据;汽车贸易公司提供系列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该事业单位支付汽车贸易公司代收的保险费9500元,新车登记费、上牌办证费、手续费等共计7000元,并取得汽车
2016年5月,张某从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小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汽车价款210000元,另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车辆装饰费2500元。该汽车4S店对汽车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其他价款和费用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11、2018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