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的修改变更权属于总行。修改变更,在年度中间通过新旧科目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结转,在年度终了,采用分录结转。
一级会计科目、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二级会计科目和损益类账户的设置由总行统一制订,各中心支行可设置辖内使用的二级科目。
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科目以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
农业银行会计科目由()统一设置,各级行不得自行设置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由()统一设置和变更。
总分类科目由国家财政部统一规定,明细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修改变更,年度终了时,采用()方式办理结转。
财务管理系统的多段式科目结构设置为八段,分别是机构、部门、会计科目、条线、项目、费用属性、内部往来、备用。多段式科目设置全行统一,维护管理权集中于总行。
银行会计科目由总行统一制定,各级行应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兴业银行的会计科目各个分行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修改变更时,在年度中间通过分录结转;年度终了时,采用新旧科目对照表方式办理结转。
会计科目变更时,在年度中间,一律应采用()方式进行结转。
会计科目由()统一维护,主要包括科目的增加、停用和属性的修改。
按我国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均由财政部统一规定,各单位不能随意设置
“系统内手续费分配支出”科目,用于核算总行集中结算中间业务由总行统一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划转收入形成的支出。
会计科目由农业银行总行授权一级分行统一制定和修改。
会计科目在年度中间发生修改变更的,应填制蓝字借、贷凭证通过分录结转。
发行业务设立的()中整订报纸、期刊(杂志)与会计收订报刊款中的整订报纸、期刊(杂志)会计科目,均按出版年度设置。
会计科目在年度终了发生修改变更的,应()办理结转。
总分类科目由()统一规定,明细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根据业务发展及核算的需要,由()进行统一维护。
会计科目由()统一规定,省联社以下及信用社不得增设、删除或更改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一级会计科目、二级会计科目和损益类账户的设置由总行统一制订。
会计科目的调整,在年度中间,应填制红、蓝字转账凭证或结算清单通过会计分录结转,()减少()科目余额,()增加()科目余额。
会计科目是国家通过制定会计制度而统一规定,而账户时由企业单位根据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在账簿中开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