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用汽油车排放检测只进行怠速法检测或双怠速法检测。
自《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实施之日起,全国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放监控,采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的规定,进行双怠速法进行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方法中,下列哪一道程序不正确()。
GB18285-2005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轻型汽油车进行定期检验时的测量方法为()及简易工况法,代替原怠速法。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定高怠速排放测试时,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额定转速,运转()秒(s)后降至高怠速状态。
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l8285--2005)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r/min。
自《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实施之日起,所有点燃式发动机排放监控采用怠速法。
GB/T3845―1993《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规定汽油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时应采用()分析仪。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800±100)r/min。
汽油车怠速工况尾气CO的含量排放值,其在用车()。
采用双怠速法测量汽油车的尾气排放,其高怠速的排放值应低于低怠速的排放值。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2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在用轻型汽油车(≤6人座)的高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在用轻型汽车的怠速HC排放限值为()×10-6(体积分数),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高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2004年9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重型汽车的低怠速CO排放限值为()%(体积分数)。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对于同一车型的在用汽车实施排放监控定期检测时,可以采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
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7)的规定,进行怠速排放测量时,应将排气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mm。
Iso3929中制定的双怠速排放测量汽油机排放时要求发动机在高怠速状态维持()后,读取30S的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对在用汽油车排放检测只进行怠速法检测。
关于双怠速检测尾气排放,下列()的叙述是正确的。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 OBD 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 合格()
采用双怠速法检测尾气排放性能时, 进入高怠速后,先触发采样计时,然后把探头插入排气管内()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 以及 2013 年7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 如果OBD 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合格()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适用于新生产汽车()、()和()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进口车应在入境前完成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并将检验信息报送()主管部门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定双怠速法排放气体测试仪器,调节装置包括:()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注册登记检验应进行()、()、(),符合免检的车辆,按照免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