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溯及力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
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时间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法律效力的溯及力问题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一般没有溯及力,这是法的溯及力问题中的一个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12条所规定的溯及力问题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我国刑法采取()。
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首要的、基本的原则是()
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各国刑事立法采取的原则各异,概括起来有()。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该条例的溯及力问题,遵循()原则。
关于法的溯及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卫生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问题,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法律的溯及力属于什么
我国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根据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的,依照刑法规定()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刑法()的或者()的,适用刑法。在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