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所称种子生产经营概念是指以下哪些种子活动?()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以上的,应当将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种子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期限内,出现那两种情形,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持证向原审核或发证机关申请延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许可证自行失效。
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并予以公告。()
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具备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年。
根据《种子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可以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退回审核机关或者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违反《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于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于违法所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于()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和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当,只予以公告,不注销许可证。()
种子生产地点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无需发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及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确定。()
哪些情况下发证机关可注销种子生产许可证?
有权审核发放跨省经营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持证向原审核或发证机关申请延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许可证自行失效。
根据《种子法》,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加工、包装种子,构成违法的,给予哪些处罚。()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上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