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988年3月,我国首例()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成功进行了接生手术。
作家王某与艺术家江某结婚。生有一子王林,两女王英、王玲,儿子王林、大女儿王英均已成家,各生一子王强、李勇。1990年王林因公牺牲,儿媳带着王强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1995年王某去世,王某的遗产继承人有()。
甲男的母亲是甲女的姨母,甲男和乙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均无禁止结婚的疾病,二人要求结婚,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如果甲男并无其他近亲属,乙女应当继承()。
某女,27岁,结婚3年,产有一子,但近2个月在性交时,出现阴道口外肌肉不随意痉挛,虽阴道润滑作用正常,且无性欲低下,但阴茎不能插入,诊断为继发性阴道痉挛。治疗过程中,该男子有严重的自杀企图且使用药物治疗无效,情况严重,应使用()。
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 试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张男与王女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原告某女与被告某男于1980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某男无生育能力。1988年初,两人到医院,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3次。不久,某女怀孕,于1989年1月生育一子。之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在该案例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并生育一子丙。在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借长期在外工作之机,隐瞒真实情况和丁女领取了结婚证。丁女知道甲男已婚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在法院受理丁女诉请后,乙女如果参与诉讼,其身份可以是()。
王X男和张X女,结婚5年,并生有一子。婚后二人由于感情不合,多次争吵,双方决定离婚,3岁儿子由王X抚养,2003年3月,他们把介绍人找来,当着介绍人的面撕掉了结婚证。半年后,张X再婚。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甲男的遗产包括()。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过世。现甲和丁因挣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某女,27岁,结婚3年,产有一子,但近2个月在性交时,出现阴道口外肌肉不随意痉挛,虽阴道润滑作用正常,且无性欲低下,但阴茎不能插入,诊断为继发性阴道痉挛。该男子常伴有自杀的观念或行为,认为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种解脱,这一症状属于()。
某女,27岁,结婚3年,产有一子,但近2个月在性交时,出现阴道口外肌肉不随意痉挛,虽阴道润滑作用正常,且无性欲低下,但阴茎不能插入,诊断为继发性阴道痉挛。可选择的治疗方法有()。
中国公民李强于1990年在国内与王丽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丁。1995年,李强到伊朗工作期间加入了伊斯兰教组织,信仰伊斯兰教。1997年,李强到阿拉伯出差,遇到另一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冯敏,二人便在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堂举行了结婚仪式,此后李强与冯敏居住在伊拉克。1999年7月,李强回国探亲途中,飞机失事死亡。冯敏要求继续李强的遗产与王丽、李丁发生纠纷,王丽与李丁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在认定李强与冯敏的婚姻效力时,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原告某女与被告某男于1980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某男无生育能力。1988年初,两人到医院,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3次。不久,某女怀孕,于1989年1月生育一子。之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人工授精的孩子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某女,27岁,结婚3年,产有一子,但近2个月在性交时,出现阴道口外肌肉不随意痉挛,虽阴道润滑作用正常,且无性欲低下,但阴茎不能插入,诊断为继发性阴道痉挛。该女诉痉挛部位不仅局限于会阴部,也包括整个骨盆的肌群,因此属于()。
2001年甲男与乙女自由恋爱结婚,2003年生一子丙。2008年甲男因盗窃罪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乙女身患绝症。乙女找到丙的祖母,希望丙的祖母承担监护责任,但遭到丙的祖母的拒绝。丙的祖母称自己生活艰难且随丙的伯伯生活。无奈与绝望之中,作为母亲的乙女将只有五岁的孩子丙送到监狱,希望监狱或甲男承担监护责任。结合本案谈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法律反思。
张男和李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问题没任何约定,现要求离婚,对财产争执不下。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我国1988年建成的北京正一负电子对撞机是()。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熊某65岁,老伴已逝,有儿女各一,子熊甲与刘某结婚,生有一子熊丙;女熊乙与张某结婚,生有一子张甲。熊甲1998年因车祸死亡。熊某因病也于两个月后死亡,没有留下遗嘱,留有房屋、有价证券等大量遗产,遗产分割之前,熊乙也突然暴猝。请问.:熊某的遗产如何继承?理由是什么?
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孙光、孙明和孙军的父母早年去世,孙光于1965年与陈芝兰结婚,1968年生一子名孙承熊。孙光与陈芝兰于1970年离婚,其子由陈芝兰抚养,孙光按月付给15元抚养费。后陈芝兰带子与张汝凤结婚,孙承熊改姓张,名张承熊。孙光一直未婚,与其弟孙军共同生活。1995年孙光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其遗留的财产主要是十万元存款。孙军处理完丧事后,将孙光的十万元遗产分给其兄孙明三万元,其余由孙军占有。1996年底,张承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