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10001~20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3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小为()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叶露天堆场的烟叶总储量为15000t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8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暂存(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二班的使用量,储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防火门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层数为三层,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10~500t的烟叶露天堆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民用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规范规定量,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5001~10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与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5001~10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与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四级耐火等级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1吨以下的化学易燃物品库房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至少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至少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总储量小于等于()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单层烟草厂房内设置了多层辅房时,如辅房面积不超过厂房总建筑面积的()时,其防火设计可按单层设计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每个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20000t,超过的应分场堆放,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30-60立方米的小型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小为()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厂房内设置()类物品的暂存(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二班的使用量,储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立方米,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可燃气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至少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至少为()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建筑设计中,占地面积超过25000平方米或总储量超过5000t的堆场,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厂房,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仓库以及联合生产工房应设()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1-5吨以下的化学易燃物品库房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少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少为()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建筑中的()的建筑总长度超220米时均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厂房、仓库的建筑总长度超过()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联合生产工房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建筑设计中,占地面积超过25000m2或总储量超过5000t的烟叶堆场、占地面积超过()的厂房、占地面积超过()的仓库以及联合生产工房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建筑设计中,占地面积超过25000m<sup>2</sup>或总储量超过5000t的烟叶堆场、占地面积超过()的厂房、占地面积超过()的仓库以及联合生产工房应设环形消防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