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燃液体中掺入互溶的不燃液体,其闪点随着不燃液体含量增加而()。
我国规定,凡闪点在()℃以下的可燃液体都属于易燃液体。
甲苯是丙类液体,闪点是-11℃。
二甲苯胺是丙类液体,闪点是61℃。
储存闪点低于一18度的可燃液体的库房属于()。
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液体,其闪点()。
关于可燃液体的闪点、燃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小于60℃的可燃液体,工作温度超过闪点的丙类可燃液体(闪点高于或者等于60℃),应当视为()类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与可溶的不燃液体混合,其闪点随着不燃液体含量增加而()
苯胺是丙类液体,闪点是71℃。
使用或生产闪点_的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及其内部的设备、机械、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闪点_的为乙类;闪点_的为丙类。
闪点在45℃及以下带有呼吸阀的易燃液体储罐、壁厚小于5mm的密闭金属容器和可燃气体密闭罐属于二级,要求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
可燃液体中混入不燃液体,能()闪点。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按闪点划分为三类。闪点在()为甲类、闪点在()为乙类、闪点在()为丙类。
十二烯是丙类液体,闪点是35℃。
使用或产生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使用或产生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不属于乙类可燃液体闪点的是()。
闪点是衡量可燃性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下列关于闪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①排除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水平管全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 ②排除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水平管全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下坡度敷设。 ③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敷设。 ④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紧贴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丙类可燃液体的闪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闪点不小于℃的液体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特征,闪点70℃属于()类液体。